金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会议事项的
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和证券期货市场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经了解本次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本次聘任已事前征得被聘任本人的同意,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规范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李家全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崔希礼先生、朱
晓刚先生、傅苗青先生、张忠政先生为副总裁;聘任刘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朱晓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新宇、蔡启孝、李福利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