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5 月 11 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2,667,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见“注”,下同】的 47.01%), 为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 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98,84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 511,424,086 股,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 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452,996 股,即总股本为 494,971,090 股。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 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时间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已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名称 (元)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0 日-6 月 11 日 8.4851 4,624,238 0.9342% 邢翰学 2021 年 6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9.0274 4,210,000 0.8506% -2021 年 7 月 13 日 小计 8.7435 8,834,238 1.7848% 吴剑鸣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1 日 9.8839 325,400 0.0657% 小计 9.8839 325,400 0.0657% 邢翰科 / / / / / 小计 / / / 合计 8.7840 9,159,638 1.850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①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6,006,456 27.48% 127,188,818 25.70% 邢翰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43,760 6.21% 21,913,672 4.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262,696 21.27% 105,275,146 21.27% 合计持有股份 50,089,306 10.12% 49,763,906 10.05% 吴剑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22,327 2.53% 12,196,927 2.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66,979 7.59% 37,566,979 7.59% 合计持有股份 46,572,225 9.41% 46,572,225 9.41% 邢翰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43,056 2.35% 11,643,056 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29,169 7.06% 34,929,169 7.06% 合计持有股份 232,667,987 47.01% 223,524,949 45.16% 合 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09,143 11.10% 45,753,655 9.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758,844 35.91% 177,771,294 35.92% 注 1:本次减持过程中,邢翰学因误操作导致期间增持 16,600 股,故本次减持前后的持 股数差额与减持合计数相差 16,600 股;因其高管身份增持部分自动锁定 75%,故有限售条 件股份(高管锁定股)相应增加 12,450 股。 注 2: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除误操作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也不 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 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仍超过 30%,三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3、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邢翰学 邢翰科 吴剑鸣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