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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6-09-2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09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晓峰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孙晓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孙晓玲女士、杨颖女士、李枫女
士、杨正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卢庆华先生为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
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晓峰,男,汉族,出生于 1968 年 05 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EMBA,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研发部经理,自本公司成立以来担任
公司销售总监、开发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及销售团队管理
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黄晓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838,477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3.79%,系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孙晓玲,女,汉族,出生于 1972 年 07 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
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深圳融信会计
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菲莫斯实业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1999 年加入本公司,担任财
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截止本公告日,孙晓玲女士在深圳市方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861,014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17%,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枫,女,汉族,出生于 1974 年 04 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
学历,在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EMBA,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至今在深圳市方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政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止本公告日,李
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杨颖,女,汉族,出生于 1964 年 03 月,毕业于重庆市建筑工程学院,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重庆建安公司经济员,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会计,1996 年加
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会计、行政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杨颖女
士在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14,737 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89%,与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杨正华,男,汉族,出生于 1973 年 8 月,毕业于湖北大学,经济学学士、副研究
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武汉启明星科技有限公司任程序
员职位;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5 月在深圳正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职位,2004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任深圳市方直课程教学研究
院副理事长、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杨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卢庆华,男,汉族,出生于 1975 年 11 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优拓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科梦
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截
止本公告日,卢庆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