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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第二生
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第二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随着半导体产业快速持续的发展,公司目前的产能已不足以满足未来客户需
求,扩大产能成为迫切需要。项目投产将使公司超纯化学材料产品的产能获得极
大提高。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求。因此,同意将上述投资建设
项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   荃                秦正余                 徐   鼎


                                                     2019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