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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新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3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 16:0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新成长(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新成长(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四)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
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3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