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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晨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美晨生态”)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
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各
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专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金建显                郭   林                 赵向阳




                                                   2019 年 0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