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7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山东美晨
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潍坊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
易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金鑫 陈祥义 武 辉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