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年4月)2019-04-2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9 年 4 月)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修订后:
现行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修订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励;
1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立决议持异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现行章程第二十四条 修订后:
修订前: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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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 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现行章程第二十五条 修订后:
修订前: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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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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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或者注销。 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当自收购之日起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
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现行章程第七十七条 修订后:
修订前: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
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4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六)回购公司股票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七)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现行章程第九十六条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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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
现行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修订后:
修订前: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6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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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选举和更换公司董 总经理的工作;
事和独立董事; (十六)制定绩效评估奖励计划,其中涉及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股权的奖励计划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总经理的工作; 不涉及股权的由董事会决定;
(十七)制定绩效评估奖励计划,其中涉及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股权的奖励计划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不涉及股权的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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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修订前: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 修订后:
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等事宜。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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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等事宜。
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
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部署的任务,具体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下; 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行章程第一百七十条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证券时 第一百七十条公司选定至少一家中国证监
8 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 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刊及巨潮资讯
刊;指定巨潮资讯网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刊登公
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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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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