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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1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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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
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限
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50,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75%。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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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
     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4.00 元/股,本次不涉及回购价格调整。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 4.00 元/
     股,回购总金额为 200,000 元,上述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244,128,682    36.42               50,000   244,078,682           36.42
流通

  高管锁定股              108,620,452    16.21                        108,620,452           16.21

  首发后限售股            134,458,230    20.06                        134,458,230           20.0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50,000     0.16               50,000     1,000,000            0.1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6,124,511    63.58                        426,124,511           63.58
三、总股本                670,253,193   100.00               50,000   670,203,193          100.0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葛志建先生在 2020 年绩效考核为 C,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系数为 60%,因此需要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50,000 股。
          我们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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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对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尚需根据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
次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瑞丰光电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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