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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云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
厦 B 座 35 楼;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晓群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5,983,0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429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5,22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1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6,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9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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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的股份数为 757,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93%;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5、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
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
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859,0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088%;反对 12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12%;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221%;反对 1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晓琳律师及傅泽锋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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