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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高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经
营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活动、董事/高管履职等各个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
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3 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6 万吨 PBAT 生物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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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临时会议)   16 日              塑料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4 月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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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会议           20 日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新
                                               型高端耐候高透明高分子材料项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4 月
 3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28 日
                                               《关于增资控股苏州珀力玛高分子材料有限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5 月       公司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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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次(临时)会议   18 日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2020 年 6 月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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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临时)会议     30 日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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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
                                                 东回报规划》;《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年产 6 万吨
                                                 PBAT 生物降解塑料项目资金来源及投资总
                                                 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关联交易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7 月
 6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议案》;《关于公司
        七次(临时)会议     31 日
                                                 不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的
                                                 议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8 月
 7                                               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
        八次会议             24 日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10 月
 8                                               《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19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20 年 12 月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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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次(临时)会议     7日                 子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修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20 年 12 月
 10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十一次(临时)会议   31 日
                                                 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部分董事会和
出席了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
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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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020 年内未发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的使用。
    4、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关注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0 年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的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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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
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8、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
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做好
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
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部门
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勤勉尽职,参加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并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深
入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同时积极督促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企
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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