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2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作出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就西藏瓴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协议拟签订补充协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方共同签署《合
作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宇舟
庞金伟
姚宝敬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