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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玑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5-27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27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6号楼
    4、召集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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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
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玉军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为46,429,64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13,457,493股的14.8121%;中小投资者(指
除以下股东以外的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6人,所持股份8,736,61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787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14,008,556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4690%。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32,421,09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10.34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
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5%;弃权 39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94,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14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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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
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5%;弃权 39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94,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14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7%;
弃权 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6,308,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2%;
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5%;弃权 79,09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15,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6140%;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7%;
弃权 79,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53%。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
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5%;弃权 39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94,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14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7%;
弃权 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
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5%;弃权 39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94,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14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7%;
弃权 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46,387,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7%;
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5%;弃权 39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94,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148%;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07%;
弃权 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实行等额选举。
   7.01 选举徐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08,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15,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6140%。
   7.02 选举肖作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308,5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615,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61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王舒庭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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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