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
若苇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3)将刊登于《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王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长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