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信诺: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2022-04-2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
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9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金信
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982,008
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3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12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332.64 万元。该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前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4334
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说明。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