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24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
情况;
3、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决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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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宝敬 王蔚松 冯锦锋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