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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星星: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138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101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20),并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及 2022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39、2021-0155、2021-0180、
2022-012、2022-021、2022-031、2022-047、2022-057、2022-069、2022-087、2022-1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
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
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5.1 条规
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8.2.6 条的要求,每月披露一
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