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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8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03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
及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的通知》。2015 年 0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及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魏东林先生因出差委
托董事王钧先生代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14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李曙衢先生、陈铁军先生、迟国敬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中独立董事李曙衢先生、陈铁军先生、迟国敬先生将在公
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中第九节“财务
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
入38,032.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1%;实现营业利润10,224.76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1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09.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72%。201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财务风险小,具有较强的盈利能
力和成长性。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2014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4 年度,公司在保持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
责任,积极回报社会,为股东、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创造了更大价值。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为: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72,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244,800 元人民币。同时,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以 272,4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190,713,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63,161,60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无异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检测、维修电子仪
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外部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上述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72,448,000 元变更为 463,161,600 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