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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科技:独立董事杨玲霞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玲霞女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并定
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积极出席、列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
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同时,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4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杨玲霞    独立董事       4           4          0           0         否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本人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
                    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9年度
                                         1、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2、2019年度,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意见

                                         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关于公司2019年度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立意见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届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实际经
2020 年 04 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度       营情况相符,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
月 15 日   第二次 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会议   立意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并
                                         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
                    关于公司2019年度     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全完整。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关于公司聘任2020
                                         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立意见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
                                         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关于公司2020年度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及高
                   董事、高管薪酬的
                                      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
                   独立意见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
                                      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调整公司及子
                                      可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及国债逆回购品
                                      品及国债逆回购,同意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
                   种额度的独立意见
                                      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及国债逆回购。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   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型理财产品的独立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意见               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5.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适
                                      度调整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额度,有利于公
                   关于调整公司证券
                                      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等金融产品投资额
                                      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度的独立意见
                                      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变更的独立意见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四届 关于公司2020年半    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2020 年 08 董事会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月 19 日   第四次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
           会议   告的独立意见        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日期     会议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关于公司2020年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保的情况。
                  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2020年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的独立意见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适
                                     度调整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额度,有利于公
                  关于调整公司证券
                                     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等金融产品投资额
                                     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度的独立意见
                                     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对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规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并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
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
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
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0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
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
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积
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 玲 霞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