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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或“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本化学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 105,231,79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67,109,999.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613,986.89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903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40,120            40,000
 2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8,000             8,000
 3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8,445             8,000
       上海研发中心建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4                                                      6,000             5,024
           设项目          (李冰路分部)
                                        1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3,000           2,717
                             (爱迪生路分部)

 5                   补充流动资金                        22,970          22,970
                      合计                               88,535          86,711

       二、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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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须符合
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理财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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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宏观环境的情形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雅本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5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檑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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