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巴安水务:关于召开“17巴安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1-07-02  

                        债券代码:112600.SZ                         债券简称:17 巴安债



关于召开“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发行人”)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5 亿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7

巴安债”或“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6.50%。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受托管理人”)

是“17 巴安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其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告的

方案支付款项,并向国泰君安提交了“17 巴安债”的兑付方案,该

等事项对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规定,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为了尽
快和持有人确定兑付方案,经和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讨论,由发行人

召开此次持有人会议,以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以现场与

非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

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务负责人:刘进、李冬。

    (三)联系方式:021-32020653。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下午 13:30。

    (五)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虹桥办事处(闵行区绍虹路 99 号 5

号楼 702 室近申长路)。

    (六)会议召开形式: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债券持

有人可以通过电话通讯方式非现场参会,电话会议的拨入号码另行通

知。

    (七)会议议案表决方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八)债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8 日(以该日下午 15:00 时交易

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

持有人名册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参加人员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8 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17 巴安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

过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方式进行参会。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巴安水务委派的人员。

    (四)其他重要关联方。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律师。



    四、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会议参会方式

    (一)参会登记时间:本通知发布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17:00

    (二)参会登记方法: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

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见附件二)及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见下文),

在参会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以下指定邮箱(以联系人邮箱收到邮件的

时间为准),并在现场出席会议时出示该等证明文件原件或不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 将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邮寄至如下联系地址(邮

寄方式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联系人:刘进、李冬

    联系方式:021-32020653

    指定接收参会登记资料邮箱地址:liujin@safbon.com

    指定接收参会登记资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

路 666 号,刘进收

    (三)参会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提交参会回执时附

上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

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

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

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

附件四)、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则资产管理人应在其出具

的所有文件中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四)临时议案

    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

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人需于 2021 年 7 月 6 日 17:00 前,将:(1)内容完整

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临时提案原件;(2)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

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债券持有证明文件原件,同时邮寄至以下指

定地址(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联系人:刘进

    联系方式:021-32020653

    会议召集人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一(1)个交易日前对有

效的临时提案发出补充通知。2021 年 7 月 6 日 17:00 以后提交的临时

议案或未附有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持仓证明文件的临时议案均无

效。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未

偿还的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为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

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

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

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投票方式进行投

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现场提交表决票原件(参见附件三)

或在 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 之前将表决票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

如下指定地址(邮寄方式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联系人:刘进

    联系方式:021-320206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

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二)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

有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

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1、发行人;

    2、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三)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第(2)款和第三十

一条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包括“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

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提案人提出

的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

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

程序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获得代表本期债券过半数表决权

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会议召集人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

露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日




   附件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附件二:参会回执

   附件三: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议案一;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17 巴安债”债券持有人: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发行人”)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5 亿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7

巴安债”或“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6.50%。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受托管理人”)

是“17 巴安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其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告的

方案支付款项,并向国泰君安提交了“17 巴安债”的兑付方案,该

等事项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为了尽快和持有人确定兑付

方案,经和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讨论,由发行人召开此次持有人会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第六条第(2)款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发行人特提请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

    综合考虑债券持有人的诉求及公司资金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
利益,发行人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如下兑付方案:

    1、由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资管公司收购本期债券,收购金额为

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本息金额【以下简称“债权金

额”,其中,利息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本期债券利息利率按照票面利率 6.5%执行),

如兑付日提前,利息将计算至兑付日为止】的一定比例(以下简称“收

购款项”),具体比例以与资管公司确定为准,并由张春霖和山东高创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足收购款项与债权金额的差额部分;

    2、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资管公司应不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向

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支付全部收购款项。如第三方资管公司

未能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向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支付全部

收购款项的,则发行人和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立即向全

体债券持有人一次性支付发行人欠付的本期债券本息。

    3、为便于第三方资管公司收购本期债券,发行人应在第三方资

管公司完成本期债券收购之前,提前兑付 200 张未回售的“17 巴安

债”债券本息(利息计算至实际兑付日止,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实际兑付日期间,200 张未回售的债券利息利率按照票面利率 6.5%

执行)。

    4、不同意本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未参与表决、弃权或投反对票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不接受本兑付

方案第一条和第二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兹确认本单位或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7 巴安债”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机构名称(签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

资产品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兹确认本人或本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姓名(签名或人名签章):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三: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2021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持有人在本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表明债券持有人承诺其并非发行
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
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有表决权,否则将承担因参加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2021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持有人在本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表明债券持有人承诺其并非发行
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
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有表决权,否则将承担因参加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四: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的代理人参加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

   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参加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束。

   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