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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关于召开“17巴安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2021-07-07  

                        债券代码:112600.SZ                          债券简称:17 巴安债



 关于召开“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补充通知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发行人”)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5 亿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7

巴安债”或“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6.50%。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受托管理人”)

是“17 巴安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上

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就召集“17 巴安

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召开“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的内容修订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经发

行人与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金融机构等各方的充

分沟通,且部分持有人内部流程较长,希望延期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为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对《会议通知》

作出如下修订:

    (一)会议召开时间的变更

    会议召开时间由“2021 年 7 月 9 日下午 13:30”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3 日下午 13:30”。

    (二)参会登记时间和登记方法的变更

    参会登记时间由“本通知发布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17:00”变更

为“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 17:00”。

    参会回执(见附件二)及证明文件电子扫描版文件发送截止时间

由“2021 年 7 月 7 日 17:00 前”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1 日 17:00 前”。

选择邮寄证明文件原件的,证明文件原件签收时间由“不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变更为“不晚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17:00”。

    (三)提交临时议案时间的变更

    提交临时议案的时间由“2021 年 7 月 6 日 17:00 前”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0 日 17:00 前”。

    (四)提交表决文件原件时间的变更

    选择邮寄表决文件原件的,表决文件原件签收时间由“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 前”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2 日 17:00 前”。

    (五)《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的变更

    详见附件一。

    二、新增议案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了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及第九条的规定,

发行人拟提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表决《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内容变更的相关要求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增加新增审议事项后的全部审议事项

    1、审议、表决《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

内容变更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2、审议、表决《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四、相关说明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增加了审议事项,债券持有人进行参会

登记及投票所需材料中的《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

四)也进行了相应修订,相关文件格式应以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为准。

如债券持有人寄送的原《表决票》、《授权委托书》与本补充通知随附

之《表决票》、《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存在任何不一致,则以本补充

通知随附之《表决票》、《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为准。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全部议案内容以本补充通知附件一列示为准。

    除本补充通知另有规定外,未涉及部分仍以 2021 年 7 月 2 日发

布的《会议通知》为准。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
方式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一(1)个交易日前发出补充通知。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之盖章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附件二:参会回执

   附件三: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议案一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内容变更的相关要求

                            的议案



“17 巴安债”债券持有人:

    根据发行人《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权限范围包括“当发生对本次未偿还债券之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本次未偿还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依法所享有权利

的方案作出决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募集说明书和受托

管理协议等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之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

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该规则另有规定,不得变更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开时间,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

    鉴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变更了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根据《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

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的约定,发

行人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所列示《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变更的相关要求,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同意
以下相关变更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的变更

    会议召开时间由“2021 年 7 月 9 日下午 13:30”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3 日下午 13:30”。

    (二)参会登记时间和登记方法的变更

    参会登记时间由“本通知发布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17:00”变更

为“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 17:00”。

    参会回执(见附件二)及证明文件电子扫描版文件发送截止时间

由“2021 年 7 月 7 日 17:00 前”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1 日 17:00 前”。

选择邮寄证明文件原件的,证明文件原件签收时间由“不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变更为“不晚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17:00”。

    (三)提交临时议案时间的变更

    提交临时议案的时间由“2021 年 7 月 6 日 17:00 前”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0 日 17:00 前”。

    (四)提交表决文件原件时间的变更

    选择邮寄表决文件原件的,表决文件原件签收时间由“2021 年 7

月 8 日 17:00 前”变更为“2021 年 7 月 22 日 17:00 前”。

    (五)《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的变更

      同意变更上述议案,具体议案是否通过以议案二的表决结果为

   准。



    本议案通过与否将作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是否有效的前
提条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获得代表本次公司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即如本议案获得代表本期公司债券

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则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开有效;如本议案未获得代表本期公司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则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无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二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17 巴安债”债券持有人: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发行人”)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5 亿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7

巴安债”或“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6.50%。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受托管理人”)

是“17 巴安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其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告的

方案支付款项,并向国泰君安提交了“17 巴安债”的兑付方案,该

等事项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为了尽快和持有人确定兑付

方案,经和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讨论,由发行人召开此次持有人会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第六条第(2)款和第三十一条的约定,发行人特提请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

    综合考虑债券持有人的诉求及公司资金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

利益,发行人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如下兑付方案:
    1、由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收购本期债券,收购金额为

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本息金额【以下简称“债权金

额”,其中,利息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本期债券利息利率按照票面利率 6.5%执行,

即债券利息=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本金

*6.5%/365*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自然日天数,如

兑付日提前,利息将计算至兑付日为止】的一定比例(以下简称“收

购款项”),具体比例以与金融机构确定为准,并由山东高创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和张春霖协助巴安水务补足收购款项与债权金额的差

额部分;

    2、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应不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向

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支付全部收购款项。如第三方金融机构

未能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向同意本兑付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支付全部

收购款项的,则由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张春霖协助发行

人向全体债券持有人一次性支付发行人欠付的本期债券本息。

    3、为便于第三方金融机构收购本期债券,发行人应在第三方金

融机构完成本期债券收购之前,提前兑付 200 张未回售的“17 巴安

债”债券本息(利息计算至实际兑付日止,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

实际兑付日期间,200 张未回售的债券利息利率按照票面利率 6.5%

执行,即债券利息=200 张未回售的债券本金*6.5%/365*自 2020 年 10

月 19 日至实际兑付日期间的自然日天数)。
    4、不同意本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未参与表决、弃权或投反对票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不接受本兑付

方案第一条和第二条。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形成的决议应获得代表本次公司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因此,本议案需要代表本次公司债券过半

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附件二: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兹确认本单位或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机构名称(签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

品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兹确认本人或本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7 巴安债”2021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姓名(签名或人名签章):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三: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内容
            变更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2021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
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持有人在本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表明债券持有人承诺其并非发行人、
担保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行人
股东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有表决权,否则将承担因参加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表决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内容
            变更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2021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
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券持有人在本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表明债券持有人承诺其并非发行人、
担保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行人
股东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有表决权,否则将承担因参加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表决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四: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的代理人参加上海

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单位对“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

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内容
            变更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参加上海

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对“17 巴安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

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及议案内容
            变更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关于同意“17 巴安债”兑付方案的议案

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