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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安水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2022-04-28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1年度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在出席股东大会过程中,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
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
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事项
号                                                                                              类型

                                       1 、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用 公 司 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2021年4月7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十五次会议
                                       3、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6、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
                                      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同意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与山东高创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                    第四届董事会第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同意
    2021年5月11日
                       二十七次会议   预案(更新后)的独立意见
                                      3、关于同意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独立意见
3   2021年8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   2021年9月1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5   2021年9月24日                     1、关于“17巴安债”重组的独立意见
                         三十次会议
6   2021年11月1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十三次会议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7   2021年12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                                               同意
                                      条件的独立意见
                       三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更新版)和预
                                      案(二次更新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更新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同意山东高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二次更新版)的独立意
                                    见
                                    (5)关于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更新版)
                                    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与山东高创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自本人任职至报告期末,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出席了历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与
注册会计师、公司治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年报审计前进行工作计划安排,年报审计后就有
关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分析,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
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并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
    同时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进行了考核,
认为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能胜任各自的工作岗位,并且能为公
司的发展做出很好的判断与决策。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1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
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以及股权并购重大
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
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它事项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作精
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涛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