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会导致 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 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更正,并对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正,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2019 年及 2020 年,本公司对投资建设的东营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误 采用了 BOT 的财务核算方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20 年度及 2019 年 度。其中 2020 年存货应调减 17,148,243.40 元,在建工程应调增 127,699,656.13 元,无形资产应调减 182,832,420.69 元,未分配利润应调减 72,281,007.96 元;2019 年年存货应调减 17,148,243.40 元,在建工程应调增 115,807,674.53 元,无形资产 应调减 170,940,439.09 元,未分配利润应调减 72,281,007.96 元;营业收入应调减 167,119,378.69 元,营业成本应调减 94,838,370.73 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0 年度、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 体如下: 2020 年度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计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存货 233,852,351.47 -17,148,243.40 216,704,108.07 在建工程 10,523,626.70 115,807,674.53 126,331,301.23 无形资产 280,125,870.05 -170,940,439.09 109,185,430.96 未分配利润 200,242,480.36 -72,281,007.96 127,961,472.40 2019 年度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计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存货 663,717,483.85 -17,148,243.40 646,569,240.45 在建工程 25,367,431.96 127,699,656.13 153,067,088.09 无形资产 275,356,371.68 -182,832,420.69 92,523,950.99 未分配利润 679,196,855.53 -72,281,007.96 606,915,847.57 营业收入 958,970,781.77 -167,119,378.69 791,851,403.08 营业成本 623,339,276.38 -94,838,370.73 528,500,905.65 本 次 追 溯 调 整 调 减 2019 年 营 业 收 入 167,119,378.69 元 , 营 业 成 本 94,838,370.73 元,影响 2019 年净利润-72,281,007.96 元。本次追溯调整前,本公 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80,525,363.93 元和 36,423,142.94 元。本次追溯调整后, 本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8,244,355.97 元和-35,857,865.02 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鉴证报告 对于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 04351 号《专项审核报告》,追溯重述后的将导致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现 盈亏性质的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 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 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 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前期差错的调整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 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差 错更正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说明和独立认可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