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6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
2018 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
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