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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创视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7-16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实<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并于2021年7月6日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
   根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5日,公示
时限达到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
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异议。
   2、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
划。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