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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为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1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杭州兴

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环保设备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环保设备”)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简称“中

行余杭支行”)申请了 2019 年新融资方案。应中行余杭支行要求,公司拟为环保

设备在中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

保等方式,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

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 1588 号 1005

室
    经营范围:过滤机及其配件的制造:浓缩、分离、过滤、破碎、筛分、干化、

成型技术的研究开发;过滤系统、工程设备的设计、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环保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施工;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

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环保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自然人股东、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某种协议或安排的其他机构。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环保设备资产总额 667,310,281.51 元,负债总额

550,651,472.17 元 , 净 资 产 116,658,809.34 元 , 2017 年 营 业 收 入

422,811,280.39 元,利润总额 12,590,285.67 元,净利润 20,995,822.79 元,

以上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环保设备资产总额 1,510,380,862.96 元,负债总

额 1,352,624,194.18 元,净资产 157,756,668.78 元,2018 年 1 至 9 月营业收

入 469,359,214.39 元,利润总额 44,546,282.11 元,净利润 41,097,859.44 元,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环保设备在中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环保设备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总计
528,936 万元,占 2017 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40.26%。

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台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

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新昌县鼓山建

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共计 19,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264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和其他应付费用。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行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

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温州市东沙建设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8,500 万元(或
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兴源环保在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

费用。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中艺生态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

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疏浚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

费用。

    同意公司追加为兴源环保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

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梧州水美在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 15,000 万

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中艺生态为山西水投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

13,572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源态环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中艺生态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中艺生态

为温宿稻香城在温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浙江疏浚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浙江疏浚为阳光保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本

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6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兴源环境及浙江疏浚各自

承担的反担保比例以两家协商为准。

    同意浙江水美为公司在建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兴源环保、中艺生态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兴源环保

及中艺生态各自承担的担保比例由两家协商确定。

    同意浙江水美为中艺生态在交通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中艺生态为浙江水美在交通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丹江口旅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行的融资

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