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2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2020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 权 2019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 限公司 100%股权 2019 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4)。现将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态环保”)未 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17-2019 年度源态环保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业绩承诺数 5,700.00 4,700.00 3,800.00 14,200.00 盈利实现数 1,705.93 4,596.85 4,004.19 10,306.97 差异数 -3,994.07 -103.15 204.19 -3,893.03 业绩完成率 29.93% 97.81% 105.37% 72.58%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源态环保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数为 10,306.97 万元,未能实现承诺的累计 利润数,未实现金额为 3,893.03 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案 1、股份回购注销明细 根据公司与经纬中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中耀”)等 12 名 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补偿义务人需 要补偿的股份数合计为 10,623,743 股,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股东 应补偿股份数(股) 经纬中耀 2,740,926 李艳章 2,050,808 杨树先 1,321,594 北树民 917,891 楼华 743,662 葛秀芳 607,678 姚水龙 531,187 王征宇 499,741 王俊辉 424,949 马秀梅 295,765 张凯申 285,566 周萍 203,976 合 计 10,623,743 公司拟以 1 元的总价回购注销源态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义务人所 持公司股份 10,623,743 股。 2、现金分红退还明细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补偿义务人针对业绩 补偿股份数对应享受到的现金分红应无偿赠与公司,补偿义务人应返还的现金分 红 金 额 = 每 股 已 分 配 现 金 分 红 × 补 偿 股 份 数 量 ( 转 增 前 ) =0.03×7,082,495=212,474.86 元(公司 2017 年度以 1,042,954,0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现金分红退还明细如下: 股东 分红退回(元) 经纬中耀 54,818.52 李艳章 41,016.16 杨树先 26,431.88 北树民 18,357.82 楼华 14,873.24 葛秀芳 12,153.56 姚水龙 10,623.74 王征宇 9,994.82 王俊辉 8,498.98 马秀梅 5,915.30 张凯申 5,711.32 周萍 4,079.52 合 计 212,474.86 注:补偿义务人各成员将对上述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二、业绩补偿方案实施的进展情况 1、股份补偿进展 截至目前,各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 1,550.02 万股,其 中已质押限售股份数量合计 1,441.52 万股,未质押限售股份数量合计 108.51 万股;各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约 2,680.18 万股,其中已质押股份 数量合计 2,025.71 万股,未质押股份数量约 654.46 万股。 因补偿义务人存在股票质押、权利受限的情况,且数量较大,导致未质押股 数不足以一次性完成应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已多次督促补偿义务人办理解 除股份质押手续,但涉及沟通对象较多,目前仍在积极推进中,尚未达成解除应 补偿股份质押的方案。为尽快推进该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户,在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后,公司将立即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 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2、现金分红退还进展 截至目前,各补偿义务人暂未向公司支付现金分红退还款,亦未回复具体支 付安排。 三、后续措施 后续公司将向各补偿义务人发出催办函,要求其在 2020 年 11 月 17 日前解 除股份质押、支付现金分红退还款、配合公司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否则, 公司不排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要求相关方履行补偿义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以保障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