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源环境 股票代码:300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 2 楼 203 号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3 A 座 18 层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涉 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财丰科技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经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所需的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的批准;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本次权益变 动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 3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章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章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章 备查文件 ................................................................................. 13 2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兴源环境 指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投集团/公司 指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丰科技 指 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新投集 团将所持上市公司 369,205,729 股股票(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 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51%)对应的表决权委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给财丰科技行使;此外,财丰科技拟以现金认购 上市公司拟向其发行的 466,142,194 股股票,新 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投集团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被稀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新投集团与财丰科技签订的《关于兴源环境科技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兴源环境与财丰科技签订的《关于兴源环境科技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3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新希望集团大厦 2 楼 203 号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统一信用代码:9154009132134030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 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股权投资(不含公募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 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 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 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 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 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经济贸易咨询;实业投资、项 目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业务;农 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经营期限:2015 年 6 月 4 日至 2045 年 6 月 3 日 主要股东: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投集团 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刘永好 无 男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4 席刚 无 男 监事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股票代码 注册地 总股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 项目);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 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 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 深圳市飞马国 新增鼎(海南) 文件后方可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际供应链股份 002210 深圳 2,661,232,774 投资发展有限公 批发业;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有限公司 司持股 29.90% 投资兴办实业;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以上不含法律、政策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 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交通运输业、装卸搬 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 乳及乳制品、饮料和冷冻食品的经 营、社会经济咨询【包括投资咨询服 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 金等金融活动)】、牲畜的饲养;乳 及乳制品、饮料、冷冻食品的研发;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凭许可证经 新希望投资集团 新希望乳业股 营)、农畜产品的批发;奶业基地的 002946 四川成都 866,582,990 有限公司持股 份有限公司 建设与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15.51%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 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 止的项目,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 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 新希望化工投资 务(不含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接受金 有限公司持股 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5.74%;南方希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 望实业有限公司 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 华创阳安股份 600155 北京 2,261,423,642 持股 4.93%;拉 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 有限公司 萨经济技术开发 的项目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 区北硕投资中心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有限合伙)持股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1.64%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所对 应的表 决权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表决权减少。此外,上市公司 拟向财丰科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570,227,314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新投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9,205,72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 股 本 的 23.51%,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财丰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此外,上市公司与财丰科 技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向财丰科技发行股票,使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一)表决权委托 根据新投集团与财丰科技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生效后,新投集团持有的 369,205,729 股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 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兴源环境《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表决 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与财丰科技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 拟向财丰科技发行 466,142,194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新投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 股比例将被动稀释。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兴源环境《关于公司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8 表决权委托生效后,股份发行前 股份发行后 股东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比 表决权 持股数量 表决权数量 持股数量 表决权数量 例 比例 例 比例 新投 369,205,729 23.51% - - 369,205,729 18.28% - - 集团 财丰 - - 369,205,729 23.51% 466,142,194 23.08% 835,347,923 41.35% 科技 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570,227,314 股。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7 月 7 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尚有 16,420,000 股股票尚未回购注销 完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 9 第五章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 第七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12 第八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 件;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 四、《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以上备查文件备至地点为: 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771111 联系人:金昊 13 (此页无正文,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兴 源 环 境 科 技股 浙 江 省 杭州市余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 兴源环境 股票代码 300266.SZ 拉 萨 经 济技术开发 新 希 望 投 资 集团 信 息 披露义务人注册 区 林 琼 岗路新希望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地 集团大厦 2 楼 203 号 办公室 增加□ 减少■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生变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否 信 息 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大股 是■ 否□ 为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 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 选) 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注:因表决权委托而 减少表决权,以及因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导致所持股份被动稀释)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数 持股数量:持股 369,205,729 股,拥有表决权股数 369,205,729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已发 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23.51%,拥有表决权比例 23.51%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表决权委托后:持股 369,205,729 股,持股比例 23.51%,拥有表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权益 决权比例 0%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 上市公司发行完毕新股后:持股 369,205,729 股,持股比例 18.28% 例 (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已回购尚未注销股份 1,642 万股),拥有 表决权比例 0%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有权 时间:《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时间 完毕股份后 及方式 方式:减少(表决权委托及被动稀释)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资金 是□ 否□ (注:不适用) 来源 15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控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在侵 是□ 否■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控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否需 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财丰科技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经 取得批准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所需的宁波市奉化区 财政局的批准;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16 (此页无正文,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3 年 月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