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02-03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1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宁波财丰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丰科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 369,205,729 股公司股份所对应
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
2、新投集团持股比例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被动稀释。
3、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新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财丰科技未持有
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财丰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市奉化区
财政局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投集团与财丰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新投
集团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 369,205,729 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
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 36 个月(3 年),自《表决权
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次委托生效后,新投集团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量为 0 股;财丰科技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拥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369,205,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1%。财丰科技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同日,财丰科技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财丰科技拟通过现金方式认
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466,142,194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财丰科技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为 23.08%,拥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41.35%。
二、本次整体方案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整体方案实施前 整体方案实施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名称 (股) 例 (股) 例 (股) 比例
新投 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
369,205,729 23.51% 369,205,729 18.28% 0 0%
集团 流通股 流通股
369,205,729
股为无限售
财丰 条件流通股;
0 0% - 466,142,194 23.08% 835,347,923 41.35%
科技 466,142,194
股为限售条
件流通股
注:整体方案实施后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的计算中,总股本剔除公司已回购尚未注销
股份 1,642 万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审批、核准或同意,
本次权益变动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信息披露义务人财丰科技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投集团已
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财丰科技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新投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