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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沃股份: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1-06-26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
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数据化、制度化,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最大程
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绩效进行评价,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
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
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
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
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相应归属期内,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
所须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1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2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 1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3 年实现归母净利润 2.6 亿元

       注:
    1、上述“净利润”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股权计划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年度股权激励计划
                            A        B         C         D         E     F
   业绩目标考核结果
 个人年度股权激励计划
                           100%     90%       80%       70%       60%    0
     考核系数(N)
       若各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
=个人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系数(N)*个人当年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额度。
       六、考核期间和次数
       (一)考核期间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
次。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
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十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3、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