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7-03-2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7]128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
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
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
票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12 月 16 日)收盘价格
为 17.45 元,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11 月 18 日)收盘价格为 19.94 元。停牌
之日起前 20 个交易日(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股票的股
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创业板指(399006)和沪深 300 信息(000915)涨跌幅情况
如下:
日期 股票收盘价(元/股) 创业板指(点) 沪深 300 信息(点)
2016 年 11 月 18 日 19.94 2,157.96 2,042.03
2016 年 12 月 16 日 17.45 1,998.11 1,922.58
波动幅度 -12.49% -7.41% -5.85%
本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下跌 12.49%,扣除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下跌
7.41%因素后,下跌幅度为 5.08%;扣除同期沪深 300 信息指数累计下跌 5.85%因素后,
下跌幅度为 6.64%。
据此,剔除大盘因素后,本公司股价在本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未构成异常波动的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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