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2017-03-2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拟购买联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即联奕科技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对应的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华宇软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人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l、本人为本次交易向华宇软件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资料、证明以及所作的声明、说明、承诺、保证等事项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独立及/或连带的法律责任;造成他方损失
的,本人向损失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若本人届时持有华宇软
件股份的,则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华宇软件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2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宇软
件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吕宾 赵晓明 王琰
韦光宇 邢立君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