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4-2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佳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振华 联系电话:0755-82720719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有明 联系电话:0755-8272554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规范情
况(参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信息披
露”)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按月定期审阅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公司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1)现场检查次数
任公司开展了 1 次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规范
情况(参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现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信
息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任公司于 2017 年共发表了 11 次独立意
见;变更保荐机构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 2 次独立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次
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规范
情况。(参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
信息披露”)。
在保荐机构及时持续督导下,公司
深入学习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了相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
面报告。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规范
情况。(参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
信息披露”)。
在保荐机构及时持续督导下,公司
深入学习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了相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
面报告。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7 月 17 日
2017 年 7 月培训内容: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违法行
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2014 年 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1-43 号)(2017
年 5 月)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
项》、《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以及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信息披露具体问题
的问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 2017 年 1 月 3 日披露 公司原保荐机构
2016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16 年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1.信息披露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任公司及时委派项目
27,000.75 万元-30,175.32 万元, 负责人深入了解相关
同比增长 155.16%-185.16%。 情况,向公司出具了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
《2016 年度业绩快报及致歉的公 责任公司关于对珠海
告》,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7,312,634.66 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关
元。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 注函》,督导公司履
2016 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226,287.77 范治理措施,并向监
元,与业绩快报中预计的业绩差 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
异为 20.27%。公司的上述行为违 告。
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和第 11.3.8 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及时督导
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规范治理措施,并
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存在不
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面
规范情况。(参见本报告“二、保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报告。(参见本报告
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
的措施”之“1.信息披露”)。
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
措 施 ” 之 “ 1. 信 息 披
露”)。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及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3.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4.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植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商荣盛贸易有限
是 不适用
公司承诺获配的和佳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5.蔡德茂、石壮平、高立、张宏宇、田秀
荣、田助明、罗玉平、张平、吴春安承诺,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
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是 不适用
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累 计 减 持 金 额 的
10%,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
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申请发行证券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
荐机构,同时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
议;开源证券已委派陈振华先生、邢有明先生
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振华 邢有明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