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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8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8-044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 年 5 月 12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
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8 年 5 月 2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
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总数290,32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6.85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290,311,668
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10,300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低于5%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1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1
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
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就转让租赁资产事宜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0,311,6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5%;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
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吴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0,315,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9%;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
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14%;反对 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李宏升、刁青山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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