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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佳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9-1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和佳股份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增量授信业务,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整,期限 1 年,额度用途为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
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涉外信用证、贸易融资、跨境参融通等信贷业务品种,
各项用信品种的费率、保证金比例和定价,按农业银行单项产品的相关规定执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夫妇为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为公司向农业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
求,公司无需向上述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和佳股份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焱军




独立董事:

                刘兴祥




独立董事:

                苏清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