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光电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1-05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3.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68%;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1.8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80%。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四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2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68%;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77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2 万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77%;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 116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1363%。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同日,
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具体内容以及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授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
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
       3、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孙中鹤、刘学良等 21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公司将取消上述 21 名人
员尚未获授的 154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由 518 人调整为 49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0 万股调整为 3446
万股。此外,还决定以 2017 年 5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4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46 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 2017
年 5 月 23 日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4、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6 年
度权益分配及激励对象肖永利、孙维、王国伟离职,将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为 5.2112 元每股,并回购注销肖永利、孙维、王国伟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 31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肖永利、孙维、
王国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5、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周超、封红燕、钱靖离职,回购注
销周超、封红燕、钱靖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回购价格为 5.2112
元每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周超、封红燕、钱靖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6、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21 日,向 1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7、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如下: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由 108 名调整为 107 名,
首次授予数量由 400 万股调整为 398 万股。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91 人,可申请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482,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
    9、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凌
澄轩、高春莹、宁坚、郑春国、倪晟耕、孙伟、陈盛军、董炜、孔爽、蒋立群、何
承明、赵明建、张咏、许传福、柳萌、方应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数量为 745,000 股,回购价格根据授予时间分别为 5.1314 元/股、8.8002 元/股。
    10、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谢鸣锋、唐永明、王宝臣、邓
君、黄玉龙、郭正斌、张海明、姚骏、冯忠贤、宁德胜、张波、戴常顺、李华祥、
姚鹏飞、周浩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715,000 股,回购价格
根据授予时间分别为 5.1314 元/股、8.8002 元/股。
    11、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王奇志、陆兴虎、周龙、孙雷、
翟解、赵飞、刘涛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265,000 股,首次
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314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8002 元/股。
    12、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魏永珍、张达强、艾绍伟、程
正、曾进、王其刚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李冰根据其个人
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68,750 股,2017 年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3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
分回购为 8.80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6 元/股。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63 人,除李冰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
为 50%,其余 462 名激励对象满足 100%解锁条件,合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800.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89%;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 9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720%。
    13、2019 年 5 月 24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72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13%。
    14、2019 年 6 月 20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3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0.5489%;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5.3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
股本的 0.5180%。
    15、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李琛、孟伟、胡维超、李国、蒋黎辉、曹治、耿安然、于国强、凌莉、赖承志、
李国庆、杨梅、左雅莲、卢涛、马相云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
量为 528,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16、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孙鸿飞、纪睿斐、黄涌、尹祖发、涂超、陈亚东、董滨城、王慧超、韩高已离职,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74,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17、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
激励对象芦春光、肖福勤、武昌宏、张长信、张磊、王晓飞、余鸿、张英范、谢杰
华、刘子玉、刘大伟、陈强、高钰、焦向博、徐仲仁、张建楠、曲尧、李高山已离
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杨力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522,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18、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76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217%;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8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4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14%;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 131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4.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1472%。
    19、2020 年 5 月 14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061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3.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72%。
    20、2020 年 6 月 23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518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08%。
   21、202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姚
少华、武宗建、张凤岗、刘磊、王睿、田耕、王宝平、吴杰、唐杰、颜世超、吴斌、
程奇、杨钢鑫、申潭、宋子剑、林光沂、陈超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
计回购数量为504,000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0014元/股,
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8.6702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回购价格为4.5300元/股。
   22、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朱
辉、杨国强、张涛、汪新忠、董玉刚、刘明、余传殿、邢震、田浩、胡迪、涂方、
WARD ZACHARIAH HUSSEIN、KIM MYUNGKWAN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297,500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0014
元/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8.6702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 分回购 价格 为4.5300元/ 股,2018年限 制性 股票预 留授 予部分 回购价 格为
5.3000元/股。
    2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万汝斌、周平、詹治海、张建周、江文俊、谢峰、姚莉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李涛、尚效中由于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142,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为 5.0014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5300 元/股。若回购
期间,公司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则回购价格需做相应调整。
    2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符合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 423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4968%;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77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77%;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116 人,可申请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363%。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四期解
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解锁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授予
部分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
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上市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5%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上市日
为 2017 年 6 月 19 日。 2021 年 6 月 19 日第四个解锁期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约定的第四期解锁条件及达成
情况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公司未发生前述
  1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     情况,满足解锁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激励对象未发生
  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前述情形,满足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解锁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业绩
  3       以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净利
                                                                          满足解锁条件。
          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李涛、尚效中解
  4
          个人年度绩效成绩 A(优秀)、B(良好)、C(合格)为 100%解除     锁比例为 50%,
          限售,D(需改善)为 50%解除限售,E(不合格)为 0%解除限售。 其余 421 名激励
                                                                      对象满足 100%
                                                                      解锁条件。
       注:公司于 2017 年修订了《员工绩效管理规定》,员工年度绩效成绩分为 A(优
秀)、B+(非常好)、B(好)、C(需改善)、D(不合格),依次对应公司制定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员工绩效管理规定》中的 A(优秀)、B(良好)、C(合
格)、D(需改善)和 E(不合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设定的第四期解锁条件均满足,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
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3.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968%;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1.875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8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23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解锁股票中
                        获授限制性   本次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                解锁数量占
                                                               实际可上市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比
                                                                 交易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例
                                                                   (万股)
张许成      副董事长       20            5            0               0      0.0034%
陈志强       副总裁        20            5            0            0         0.0034%
程程         副总裁        20            5            0            0         0.0034%
吴家貌       副总裁        20            5            0            0         0.0034%
李国俊     财务总监        20            5            0            0         0.0034%
           副总裁、董
解小勇                     10           2.5           0            0         0.0017%
           事会秘书
顾亦磊      副总裁         30           7.5           0            0         0.0051%
  李顺      副总裁         10           2.5           0          0.625       0.001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技术)人员(415       2750         686.25         0          681.25      0.4710%
        人)
         合计             2900         723.75         0         681.875      0.4968%
注:
       1、原激励对象肖永利、孙维、王国伟、周超、封红燕、钱靖、凌澄轩、高春莹、
宁坚、郑春国、倪晟耕、孙伟、陈盛军、董炜、孔爽、蒋立群、许传福、柳萌、方
应、谢鸣锋、唐永明、王宝臣、邓君、黄玉龙、郭正斌、张海明、姚骏、冯忠贤、
宁德胜、孙雷、翟解、魏永珍、张达强、艾绍伟、李琛、孟伟、胡维超、李国、蒋
黎辉、曹治、孙鸿飞、纪睿斐、黄涌、尹祖发、涂超、芦春光、肖福勤、武昌宏、
张长信、张磊、王晓飞、余鸿、张英范、谢杰华、刘子玉、刘大伟、陈强、刘磊、
姚少华、武宗建、张凤岗、王睿、田耕、王宝平、朱辉、杨国强、张涛、汪新忠、
董玉刚、刘明、余传殿、万汝斌、周平、詹治海 74 人已离职,授予人数由 497 人调
整为 423 人。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8,294,424     25.28%     -6,818,750    361,475,674     24.8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8,644,926    74.72%    6,818,750     1,095,463,676   75.19%
三、股份总数         1,456,939,350   100.00%                  1,456,939,350   100.00%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