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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电源: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22-06-27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2-05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

国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国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

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李国俊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李国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其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应法律、

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李国俊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

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国俊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

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田帅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化水平和全球服

务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田帅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田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简历:


    田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1 月出生,本科,北京大

学 MBA 在读,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职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华

为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加入阳

光电源,曾担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财务总监。

    田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