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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9-05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于2019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于2019
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执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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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5、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
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
       4、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5、执行新金融准则后,公司财务报表按《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中《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
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进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补充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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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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