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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9,655,559.00元。


    独立董事: 张为群     李定清 唐绍均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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