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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6-25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73,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的股东王大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3,4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即 438,786,005 股,下同)的 0.04%。


    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王大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73,7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大鹏先生本次减持所获资金主要用于
偿还股权质押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93,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04%;若减持计划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
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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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之内(即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王大鹏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关于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履行
                                 承诺内容
来源                                                                  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王大鹏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先生严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首次                                                               格履行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公开                                                               该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发行                                                               事项,承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时所                                                               诺履行
       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作的                                                               期间不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承诺                                                               存在违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上述期间以外的
                                                                   反承诺
       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的情形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王大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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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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