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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说明2022-05-1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和晶科技”)拟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北市成
长型中小企业基金有限公司、淮北盛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和晶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或“标的公司”)合计 31.08%的少数股东股
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25,925.43 万元,不超过 5 亿元;
    3、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所持和晶智能 31.08%
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对价;
    4、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5、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深交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6、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深交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符合 “小额快速”审核条件。

    特此说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