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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天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6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情况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于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在江苏
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南通锻压设备如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2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015)(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公告了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
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
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
名和电话号码。

    2、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
(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南通锻压设备如
皋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小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及《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
股份数量33,65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162,065,744股)的
20.768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量33,5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0.6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数量
15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9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数量159,1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9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
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
人,代表股份数量15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982%。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7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31%;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87%;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2.2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思雨律师、施云倩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