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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盛教育: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0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盛智慧
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中提名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提名人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程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同时担
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位,同意董事会在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山             刘胤宏            任毅人             林   炜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