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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盛教育: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19-072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
院 21 号楼三盛大厦五层三盛教育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董事推举由董事张辉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38,989,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1325%,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的关联股东张辉、徐楚、海洋对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三个议案均回避表决。
股东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37,925,82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84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750,1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51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1,175,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2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590,2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1
份的 1.4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949,8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2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0,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1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需获得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37,826,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277%;反对 9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490,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157%;反对 99,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1.78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需获得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37,826,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277%;反对 9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490,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157%;反对 99,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1.78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需获得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37,826,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277%;反对 99,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7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5,490,5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2157%;反对 99,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1.78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曾嘉、霍雨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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