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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盛教育: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炜)2021-04-21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8 次董事会,全部亲自参加。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
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相关事项                         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2020 年 4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同意
                                                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2020 年 6 月 17 日                                                               同意
                     议                         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2020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议                         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2020 年 9 月 16 日                                                               同意
                     议                         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议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
在地实地考察。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是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了 2020
年半年报、2020 年三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它
    本年度内,本人无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无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请予以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炜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