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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9-033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下午 3 点 30 分在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
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14,361,35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利润
4,143,613.5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122,797,253.28 元人民币结转入下一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
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
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
披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陈
晓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一切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到期,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何焰先生、庞昊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
制选举产生,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监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何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庞昊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
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何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经理。
    何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庞昊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
历,中共党员。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1 月历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件事业部副部长、粉末冶金事业部部长;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温州
宏丰金属基功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订单管理处经理;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运营中心副总
监。
    庞昊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