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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6-0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司”)的 2020 年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温州宏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23,88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799,996.8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
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4,361,350 股增
加至 437,085,23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虞素华、江水玉、余金杰、蒋许海、赵波、刘豫、李秀平和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锁定承诺》,
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在此
期间内不予转让。目前该股份在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1
     圳分公司予以锁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8 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4 日(端午节),遇非
     交易日顺延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周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723,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9%;于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6,492,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 8 名,共对应 9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序   发行对     证券账户名    持有限售股     解除限售股    实际可上市流
                                                                                  备   注
号   象名称         称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虞素华       虞素华          652,985       652,985          652,985

2    江水玉       江水玉          652,985       652,985          652,985
                                                                           质押11,940,000股,该
3    余金杰       余金杰        11,940,298    11,940,298            298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
                                                                           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质押4,291,044股,该部
4    蒋许海       蒋许海         4,291,044     4,291,044              0    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
                                                                           后即可上市流通。
5     赵波         赵波          1,865,671     1,865,671       1,865,671

6     刘豫         刘豫          1,492,537     1,492,537       1,492,537

                财通基金-
     财通基     证大量化价
     金管理     值私募证券
7                                 932,836       932,836          932,836
     有限公     投资基金-
       司       财通基金证
                大定增1号单

                                                2
             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
             济海财通慧
             智5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8                                 279,850             279,850            279,850
             -财通基金
             玉泉慧智5号
             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9   李秀平       李秀平           615,674             615,674            615,674

         合计                   22,723,880      22,723,880             6,492,836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本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1,194,625        36.88        -22,723,880      138,470,745          31.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890,605        63.12        22,723,880       298,614,485          68.32

        总股本             437,085,230       100.00                 0       437,085,23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温州宏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涛              王楠楠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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