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1-040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723,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4 日(端午节),遇 非交易日顺延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周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23,88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 民 币 5.3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21,799,996.80 元 , 扣 除 总 发 行 费 用 3,463,549.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 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4,361,350 股增 加至 437,085,23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虞素华、江水玉、余金杰、蒋许海、赵波、刘豫、李秀平和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锁定承诺》, 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在此 期间内不予转让。目前该股份在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予以锁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8 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 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14 日(端午节),遇 非交易日顺延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周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2,723,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因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质押情况,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 通数量为 6,492,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 8 名,共对应 9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序 发行对 证券账户名 持有限售股 解除限售股 实际可上市流 备 注 号 象名称 称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虞素华 虞素华 652,985 652,985 652,985 2 江水玉 江水玉 652,985 652,985 652,985 质押11,940,000股,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3 余金杰 余金杰 11,940,298 11,940,298 298 冻结后即可上市流 通。 质押4,291,044股,该 4 蒋许海 蒋许海 4,291,044 4,291,044 0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 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5 赵波 赵波 1,865,671 1,865,671 1,865,671 6 刘豫 刘豫 1,492,537 1,492,537 1,492,537 财通基金- 证大量化价 财通基 值私募证券 金管理 7 投资基金- 932,836 932,836 932,836 有限公 财通基金证 司 大定增1号单 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基金- 济海财通慧 智5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8 279,850 279,850 279,850 -财通基金 玉泉慧智5号 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9 李秀平 李秀平 615,674 615,674 615,674 合计 22,723,880 22,723,880 6,492,836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本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1,194,625 36.88 -22,723,880 138,470,745 31.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890,605 63.12 22,723,880 298,614,485 68.32 总股本 437,085,230 100.00 0 437,085,23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温州宏丰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 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