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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瓷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19-066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或“公司”)于 2019
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
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
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
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
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5、新增“专项储备”、“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 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3、将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
了调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

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
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
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
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
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